北京晨報訊 一對年過五旬的姐弟倆因父親賣房后給弟弟買車,在家中發(fā)生糾紛,弟弟揮拳將姐姐打倒在地,導致對方肋骨骨折。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弟弟呂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朝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去年5月8日,52歲的呂某在朝陽區(qū)家中將59歲的大姐呂女士打倒在地,致其胸部肋骨骨折。呂女士的兒子當即報警,呂某主動投案,后被取保候審。
據呂女士說,當天她去弟弟呂某家吃飯,父親也在場。其間,她因父親賣了房子并給弟弟買車一事與弟弟發(fā)生爭執(zhí)。呂某用拳頭朝其胸口打了三四拳,她倒地時,碰倒了桌子上的暖水壺,熱水灑在身上。
法院審理認為,呂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呂某未如實供述,不構成自首。鑒于呂某當庭自愿認罪,對被害人進行了一定的賠償并得到諒解,故酌予從輕處罰。本案起因于家庭糾紛,呂某的犯罪情節(jié)相對較輕,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故依法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