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福州5月10日消息(記者張子亞)日前,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網(wǎng)站對外通報6起黨員干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案件。
據(jù)了解,這6起黨員干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為:1、東山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盛明木充當“保護傘”問題。2009年至2012年間,盛明木在擔任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局長、縣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權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期間,指使他人調(diào)整海地面積、偽造現(xiàn)場調(diào)查手續(xù),為涉黑組織首要分子李舜福騙取海地補償款提供幫助,并收受李舜,F(xiàn)金1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紅木家具一套(價值3.1萬元)。盛明木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5月,盛明木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福州港口管理局平潭港務管理站港口管理科科長林余國充當“保護傘”問題。2010年至2018年間,林余國利用其擔任福州市港務局平潭分局副局長、福州港口管理局平潭港務管理站港口管理科科長的職務便利,為平潭縣北厝鎮(zhèn)務里村村民高純美為首的惡勢力集團占有碼頭堆場、出租獲利提供幫助,并收受高純美等人財物共計50.4萬元。2018年11月5日,林余國被平潭縣監(jiān)委立案調(diào)查,同年12月,受到停職處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明溪縣林業(yè)局城關林業(yè)站原站長林克華充當“保護傘”問題。2015年,時任明溪縣林業(yè)局夏陽林業(yè)站站長林克華在審核楊梅林山場起源變更(天然林變更為人工林)的過程中,明知該山場為天然林,仍在楊有生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提供的虛假申請材料上簽字、蓋章并予上報審批,同時出資入股該山場,致使起源變更審批通過,楊梅林山場天然林被采伐立木材積5640立方米,價值321.06萬元。2019年1月,林克華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建甌市地方海事處原負責人陳吉華充當“保護傘”問題。2012年至2018年間,時任建甌市地方海事處負責人陳吉華,明知陳瑞龍等人涉黑犯罪團伙實施非法采砂行為,不履行監(jiān)管職責,未提出處置措施,也未將其違法問題移送給相關職能部門,縱容包庇該團伙實施非法采砂違法犯罪活動,并收受陳瑞龍賄送錢款共計0.9萬元。陳吉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16日,陳吉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5、莆田市城廂區(qū)靈川鎮(zhèn)政府綜合執(zhí)法隊原隊長兼“兩違”辦負責人曾進喜充當“保護傘”問題。2016年至2018年間,時任靈川鎮(zhèn)政府綜合執(zhí)法隊隊長兼“兩違”辦負責人曾進喜,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幫助惡勢力犯罪團伙頭目王天貴處理超審批面積、超層數(shù)翻建房屋以及無審批手續(xù)新建房屋事宜,并收受其賄送財物共計7.6萬元。曾進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曾進喜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福州市公證處公證員劉喜增充當“保護傘”問題。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間,福州市公證處四級公證員劉喜增利用擔任公證員的職務便利,為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涉黑組織成員林叔龍加快辦理擔保公司業(yè)務所需的房屋委托公證。林叔龍為感謝劉喜增的幫忙,先后179次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向劉喜增賄送8萬余元。劉喜增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劉喜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指出,上述6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涉及交通、林業(yè)、海洋與漁業(yè)、公證等行業(yè)部門,有的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投資入股參與黑惡勢力經(jīng)濟活動;有的徇私枉法、玩忽職守,助長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必須嚴明紀法、重拳出擊、堅決查處。全省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警鐘長鳴、引以為戒,自覺與黑惡勢力劃清界限,嚴守黨紀國法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