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3月29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孫大偉 羅鳳靈)廣西北海市男子陳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被判刑入獄,出獄后又因吸食毒品被強制戒毒,現又伙同他人駕船至中越海域走私50余噸劣質柴油入境,偷逃應繳稅額11萬余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當庭宣判,以走私普通貨物罪,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宣判后,陳某當庭認罪,并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2016年8月2日,陳某受人雇請,并邀約封某、吳某(另案處理)一起到中越北部灣共同漁區(qū)駁油運回廣西北海市。由陳某擔任船長、封某為水手、吳某為輪機長。8月3日晚,陳某三人駕駛一艘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鐵殼油船,從北海市紅樓碼頭駛出,8月4日晚到達指定地點與一艘外籍船舶接頭并接駁柴油54.93噸。
8月5日11時許,陳某等三人駕船返航途中,被中國海警查獲。經檢驗,被扣押的54.93噸為0號柴油,其中硫含量、95%回收溫度檢測結果不合格。經核定,陳某等走私柴油偷逃應繳稅額為11.4844萬元。
海南二中院審理認為,陳某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伙同他人駕駛船舶運輸柴油入境,偷逃應繳稅額11.4844萬元,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遂依法當庭作出上述判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變賣查扣走私柴油所得價款164954.79元,均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