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廣州3月24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廖云赟 張毅濤)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安民警在著便衣執(zhí)行公務時,要主動出示警察證表明身份,而且公安民警辦案是絕對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如果你遇到下面的這種情況,請及時報警,因為你碰到的是假警察。
這個便衣“交警”有點怪
幾天前,市民孫先生駕駛小汽車在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撞上一輛電動車。3月11日這天,他特意到醫(yī)院看望事故中的傷者。在醫(yī)院病房里,除了傷者和家屬,還出現(xiàn)了一名穿黑衣的男子。對方自稱是增城區(qū)公安分局的交警,前來處理這宗交通事故,并詢問了孫先生的車輛證件、保險是否齊全。因為事故確實處于調(diào)查階段,孫先生和傷者都沒有懷疑這名便衣“交警”的身份。但是對方后來的一句話讓孫先生心里起了疑惑。
“你給我2000元,我?guī)湍惆堰@事處理好,省去你跟交警和保險公司交涉!睂O先生心想,“交警”竟然會提出交錢辦事?隨后“交警”又提到,事故雙方還可以經(jīng)過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理賠。這么一說孫先生心動了,“如果給交警2000元就可以了結這事,確實省了不少麻煩,花點小錢也值!庇谑菍O先生決定去取錢。
就在孫先生下樓取錢的路上,這位“交警”又找了過來,并拿出一份增城某律師事務所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讓孫先生簽字。孫先生越發(fā)感覺不對勁,轉(zhuǎn)過身電話咨詢了處理事故的交警中隊和保險公司,都回應說沒有派出工作人員。
難道是假警察?到這時,孫先生才想起讓這位“交警”出示工作證,而對方說“忘記帶了”,并馬上借口要趕回單位,轉(zhuǎn)身想走。馮先生抓住其不放,并報了警,很快增城區(qū)公安分局寧西派出所民警趕到了現(xiàn)場。
“冒充交警容易讓人信任”
經(jīng)派出所查實,這名自稱“交警”的男子馮某(41歲,增城人)是假冒交警,其真正的身份是一名給律師事務所“拉官司”的業(yè)務員。只要能促成交通事故的當事雙方走司法程序,簽訂由某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將官司代理交給該律師所,馮某就能從官司費中獲取提成。在孫先生之前,馮某同樣假冒“交警”的身份,要求傷者家屬簽訂《民事委托代理合同》,但因該家屬看不清字沒簽成。
馮某交代,“之前以律師代表或律師業(yè)務員的身份拉業(yè)務,沒有一次成功”,聽同行說“冒充交警,能取得事故雙方的信任,有利于簽下合同”。馮某很想做成一單業(yè)務,于是冒稱交警,沒想到被孫先生當場識破!
目前,馮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辦案民警呼吁,如有其他交通事故當事人曾有同類經(jīng)歷,被自稱“交警”的人要求簽訂律師所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可到公安機關報警備案。
警方提醒:假冒警察身份謀取私利屬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必將依法查處。廣大群眾如對執(zhí)行公務的民警身份表示懷疑,可要求出示警察證;如遇無法出示警察證的“警察”,或收錢辦事、假冒人民警察身份的,請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