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干部下村用餐交足伙食費
2013-12-10 09:11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福州12月10日消息(記者洪波 張子亞)福建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fā)《關于減輕基層組織負擔的十條規(guī)定》,減輕基層組織負擔。規(guī)定要求各級各部門到村工作、調研因特殊情況確需在村里就餐的,要按時足額交納伙食費。村干部在當地開會議事,不得從村集體開支招待費。
這十條規(guī)定分別從工作職責清理、精簡臺賬檔案、壓縮會議規(guī)模、控制評比檢查等十個方面對基層組織的減負進行明確規(guī)定。其中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向社區(qū)、村亂攤派報刊、圖書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嚴禁將應由政府承擔的建設和服務費用、部門工作經費、農村義務教育校舍修繕費用等轉由村級組織承擔。嚴禁以各種名義違規(guī)要求村級組織贊助、捐款等亂收費、亂攤派行為。
規(guī)定要求落實“零接待”制度。嚴格落實村級組織“零接待”和下鄉(xiāng)干部一律不得接受村組接待的規(guī)定。各級各部門到村工作、調研因特殊情況確需在村里就餐的,要按時足額交納伙食費。村干部在當地開會議事,不得從村集體開支招待費。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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