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農遭韓國退貨血本無歸 上訴一年多仍未解決
2016-07-02 09:09: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王連全說,不理解為何曾檢測合格的大蒜突然就不合格了
王連全認為大蒜出現(xiàn)斑點帶傷等屬正,F(xiàn)象
蒜農當初參與投標的標書
原標題:山東蒜農遭韓國退貨血本無歸 上訴一年多仍未解決
2014年11月,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通過招標向山東臨沂蘭陵縣蒜農進口大蒜2200噸。中標后,蒜農王連全等根據(jù)標書要求進行備貨,隨后在經過收貨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質檢合格后,將大蒜發(fā)往韓國釜山港口。但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后被韓國農管院認定為質量不合格,這批大蒜被返送回中國,給蒜農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國家商務部、山東省商務廳等部門都曾對此事進行關注。后受損的蒜農將韓國流通公社等告到了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 6月21日,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證據(jù),但韓國流通公社并未按時到庭。在事發(fā)一年半之后,蒜農們仍需要等待事情解決的那一天。
地處沂蒙山區(qū)的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被稱為中國的“大蒜之鄉(xiāng)”,是國內優(yōu)質大蒜的主要產地。對于當?shù)剞r民來講,大蒜是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按照當?shù)卮迕竦乃惴ǎ划大蒜年收入可以到萬余元,一個有五畝地的家庭,種植大蒜的收入加上平時打打零工,可以過得“挺滋潤”。
6月20日,蘭陵縣蘆柞鎮(zhèn)剡子官莊村,像蘭陵縣的很多村莊一樣,這里隨處可見已經收獲了的大蒜,街道邊、家門口……以至于不少小汽車想要穿過街道都要選擇繞道。
夕陽西下,三三兩兩的村民坐在蒜堆旁,邊說笑邊扒著蒜皮,對他們來說,那是一年里一筆不菲的收入。
蒜農王連全的家在村子角落里,他的家門口堆放著一堆整整齊齊的大蒜,但屋里卻凌亂不堪。年幼的兒子和女兒躺在鋪著尼龍袋子的地上睡得正香。
王連全說:“自從去年大蒜被退回來之后,一直都是父母幫著照顧孩子,我一直在忙著處理大蒜的事,非常對不起自己的孩子!
對于那批被韓國退回的600噸大蒜,王連全說早已經賣掉了,“被退回來的,就是品質再好別人也會認為是不好的,會趁機壓價,最后4000塊錢一噸就賣掉了,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耗不起!
“好好的大蒜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提起去年被韓國退回大蒜的事情,王連全不停說自己心態(tài)非常好,能想得開,但又總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憤怒。說到激動處,他的聲音會變得非常大,有種聲嘶力竭的感覺。
2014年11月,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下稱韓國流通公社)招標進口山東臨沂蘭陵縣產的大蒜2200噸。王連全組織供貨600噸,另外兩位蒜農分別供貨600噸和1000噸。王連全說,他不但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積蓄,還借遍了親戚朋友的錢,“為了做這筆生意可以說是傾家蕩產”。
他委托當?shù)氐脑B∈称饭敬沓隹,并組織當?shù)厮廪r按照標書準備大蒜。王連全說,因為是第一次做對外出口生意,他們知道國外檢驗嚴格,為了能做好這筆生意,在對方提出的“大蒜直徑5.5厘米”的要求上,他們繼續(xù)提高質量等級,按照6厘米的直徑收購備貨,“一噸大蒜就要比平時多花200多塊錢。還按照對方要求使用其指定的船運公司,每個集裝箱比未指定公司多花了3000多塊錢。”
當年的12月,在大蒜發(fā)貨前,按照標書上的規(guī)定,官方質檢機構韓國流通公社專職質檢人員對大蒜進行檢驗、監(jiān)裝,檢驗內容為大蒜質量檢查,合格之后,才能夠裝箱運輸!爱敃r檢驗合格后進行封箱,箱子都是韓國流通公社的人親自打上公社的鉛封后放入集裝箱進行運輸?shù)摹!?/p>
貨物發(fā)出之后,他以為不會有問題了,但沒想到的是,麻煩就此開始了。
12月中旬,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然后由韓國食品醫(yī)藥安全處和韓國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院(下稱農管院)農管所分別進行貨物檢驗。韓國食品醫(yī)藥安全處負責對大蒜進行動植物檢疫,農管院負責大蒜的質量檢驗。隨后,農管院表示,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要求返送貨物。
得知這個消息之后,王連全瞬間就蒙了,“大蒜在發(fā)貨前,韓國流通公社質檢結果明明是合格的,但到達韓國港口后怎么又被農管院認定為不合格呢?”
王連全說,韓國方面以不合格為由退貨之后,他們仔細了解了情況,農管院的結論是大蒜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
對于“重缺點大蒜超標”,王連全至今想不明白,他拿起一瓣大蒜指著蒜上的一處斑點說,大蒜在收獲、儲藏、運輸?shù)倪^程中,會有一些磕磕碰碰。
王連全稱,按照標書的規(guī)定,貨物返送的前提是到港后,韓國食品醫(yī)藥安全處檢測不合格時,含放射線照射物質時,需返送。“但是,現(xiàn)在韓國方返送的理由是農管院質量檢驗不合格,而有權要求貨物返送的機構是韓國食品醫(yī)藥安全處,這不符合標書規(guī)定的流程!
另外,大蒜到達韓國港口后,應該先由韓國食品醫(yī)藥安全處進行動植物檢疫,檢疫合格后,韓國流通公社應該予以收貨并付給蒜農90%的貨款,收貨后再由農管院進行質量檢驗,如有質量不合格,可在剩下10%的貨款中進行扣除。但韓國方面在沒有卸貨的情況下,卻由農管院和食品醫(yī)藥安全處直接來港口進行檢測。
因為覺得不能接受,王連全等蒜農趕緊找了韓國一家質檢機構檢驗大蒜質量,檢驗結果是合格的,但農管院卻始終不認這個結果。
大蒜這一運回,等于他們血本無歸
因為始終協(xié)調未果,已經運到韓國的2200噸大蒜只能全部運送回國。為了怕大蒜壞掉,他們又找了冷庫先暫時放著。
大蒜的一去一回給蒜農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蒜農劉偉(化名)說,當時備貨花的錢都是向親戚朋友借來的,還有的找擔保人向資金互助合作社、融資公司等籌錢。但是大蒜這一運回,等于他們血本無歸,“備貨的錢、運到韓國和拉回來的海運費都是非常貴的,等復檢的時候港口的各項費用一天加起來有3萬多,拉回來在青島港的各項費用一天差不多小一萬,這些加起來對我們來說簡直是天價!
更讓劉偉痛心的是因為被韓國退貨,他的大蒜沒辦法再按照原來的價格出售了,按照之前和韓國方面談好的價錢,大概是2.7元一斤左右,但因為被退了,就是再好的蒜別人也會認為有問題,最好才能賣到2.1元。
說起那批大蒜,劉偉說一想起來心口就疼,喘不過氣來,“當時把所有的錢都投了進去,后來被退回,很難借到錢了,沒人借錢給我們。如果還有錢我們把蒜放一年,等行情好的時候再賣也不會損失那么多,但真的沒錢了,只能先把蒜低價賣掉還債!
王連全說,他的那600噸大蒜后來從青島拉了回來,然后以4000多元一噸的價格賣掉了,“之前跟招標方約定的時候,每噸價格是1165美元啊!
為了能討一個說法,2015年春節(jié)的時候,王連全等走投無路的蒜農帶著妻子、孩子、父母等家人,從老家來到北京,到韓國駐華使館門前抗議。
對于那段經歷,王連全說想起來就想哭,“別人過年都是在家里和家人高高興興的,我們這些蒜農卻只能帶著老婆孩子擠在地下室里。”
在韓國駐華大使館門前,他們拿出準備好的標語,孩子們主動接過來貼在自己身上,一旦有車輛出入使館,孩子們就會沖著車喊幾句。
“再難的生活還是要繼續(xù)”
從北京回到家鄉(xiāng)之后,王連全說他們這些蒜農生活艱難。
因為背負著巨大的債務,他們連家都不敢回,不斷有人來找他們討債,“能還的話早就還了,但真的一點錢都拿不出來了。”
蒜農張則營在這次事件里備了1000噸貨,是最多的。他自己算了一筆賬,當時前前后后一共花了500多萬,錢從親戚朋友處借了一部分,貸款了一部分,蒜被退回來之后,他的1000噸大蒜最后以4200多塊錢一噸的價格賣掉了,“加起來賠了400多萬,這么多錢我這輩子可能都還不上”。
張則營說,回到家之后,每天醒來滿腦子都是400多萬的債務,覺得生活都沒了希望,催債的人整天打電話,“一看都是熟人的,都沒臉接”。
為了生活,王連全和妻子只能打打零工,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孩子只能放在老人那里,現(xiàn)在可以說是一無所有,但生活再難也還要繼續(xù)下去,還有孩子需要我們來養(yǎng)!
張則營的情況跟王連全差不多,妻子打打工,他幫別人做點大蒜批發(fā)的事情,賺點辛苦費,“真的是太難了”。
劉偉則總是一臉迷茫地躺在自家沙發(fā)上,“不能去想這件事,想起來什么事都沒法干。當時以為挺可靠的,沒想到卻是這種結局,為什么要騙我們這些蒜農?”
“這個事情不解決我們不會再跟他們做生意!睆垊t營說。自從事發(fā)到現(xiàn)在都一年多了,到現(xiàn)在他們都沒有感覺到韓國方面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他們曾經給韓國發(fā)過一封公開信,在信中,蒜農們說:“我們向貴國出口的2200噸大蒜是嚴格按照流通公社的標書要求進行備貨,且所有程序都是在韓國流通公社派駐人員在場并檢驗合格的情況下進行的。貨物是在流通公社派駐人員驗貨合格后親自打上流通公社的專用鉛封之后才進行的裝船運輸!
“我們的血汗錢付諸東流,現(xiàn)在生活十分困難,中國的傳統(tǒng)春節(jié)即將來臨,我們的父母和家人因為這件事情天天以淚洗面。希望您能感受到我們面臨的巨大損失和痛苦,希望您能協(xié)調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給我們蒜農一個交代。”
這件事也引起了包括商務部在內的多個部門關注。2015年2月4日,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韓國退運大蒜一事曾作出回應,將此次事件定義為商業(yè)合同糾紛。此外,山東省商務廳、中國駐韓使館等也均關注過此事。
張則營說,2015年2月,韓國方面曾希望他們再次參與當年的大蒜招標,并優(yōu)先考慮他們,但這遭到了蒜農們的一致拒絕,“韓國農管院認為我們的蒜重缺點超標,到底是哪一方面不合格,都是他們單方說了算。上次的事情還沒有解決,損失也沒有賠,我們怎么可能再去投標,如果再說不合格怎么辦?在這個事情沒有徹底解決之前,我們不會再跟他們做生意!
韓方:檢測結果不一致或因隨機抽樣
事件發(fā)生之后,韓國流通公社曾對中國媒體作出回應,稱2200噸大蒜退貨是因為超出了采購規(guī)格(斑缺點),而退貨發(fā)貨地和到港后農管院檢測結果出現(xiàn)斑點混合率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隨機抽樣檢查,新鮮農產品特性上品質不均一導致的差異。
韓國流通公社承認,是由他們指定的公認檢驗公司檢查出口貨物。裝船前驗貨是針對出口商進行的一種現(xiàn)場指導,目的是確認海外供貨商是否誠實地履行備貨,為降低到韓國港后導致索賠或退運等問題發(fā)生的概率而進行事前指導。而且在招標條件中明確規(guī)定“裝船前的驗貨及指導結果和到韓國港口后國立農產物品質管理院貨物檢查結果無關”。
此外,王連全等蒜農此次貿易中與韓國政府方面的溝通都是通過大農農產公司進行。大農農產的獨孤女士曾告訴北青報記者,對于韓國農管所質量檢驗不合格這一點,大農農產方面也感到非常意外。發(fā)貨前和貨物到港后質檢結果不同,原因是兩次質檢的方法不同。按照韓國流通公社的檢驗方法,每袋大蒜在質檢前可以先剔除出少于3%的整頭壞蒜,之后再進行檢驗。但韓國農管所的質檢方法是直接在每袋中抽取四分之一的大蒜進行質檢,不提前剔除部分壞蒜,因此,檢測出的重缺點大蒜比例變高。
對于王連全等人認為不符合標書流程的部分,獨孤女士稱,與韓國流通公社簽訂最終合同的是韓國大農農產公司,都是韓文合同,蒜農并沒有看到這份合同。根據(jù)合同內容,韓國政府機構方面是符合流程的。另外,韓國農管所不允許參觀質檢過程,至于重缺點和輕缺點是如何區(qū)分和定義的,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
“我們想通過法律討回一個公道”
從事發(fā)到現(xiàn)在,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年多,但王連全、張則營等蒜農始終看不到問題解決的希望,無奈之下,在咨詢了法律人士之后,這群蒜農和代理公司將招標的韓國流通公社和參與招標的韓國大農農產等三家代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運費、超期箱使費、貨物儲存費、已售貨物的差價損失等1000余萬元。
“我們想通過法律討回一個公道!蓖踹B全說。
自從決定走法律這條途徑后,王連全等蒜農便把全部的精力放到了收集各種證據(jù)上,包括之前的招標文書、打款記錄等,還找了專業(yè)的翻譯公司進行韓文翻譯,然后進行各種公證。他隨身總會帶著一個大袋子,里面裝的是厚厚的文件,“全都是準備打官司用的,之前懂的法律知識不多,這次我們自己去學法律,需要什么證據(jù),我們就去努力準備”。
2015年10月,山東臨沂中院向韓國流通公社送出了傳票,然后便是漫長的等待。8個月之后的2016年6月21日,他們迎來了本案的第一次開庭。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和臨沂當?shù)氐纳綎|上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案進行了公益代理,在法庭上陳述了蒜農的主張并提供了證據(jù)。律師趙晶說,原告蒜農提供的貨物已經通過了被告韓國流通公社指定的檢驗機構的檢測,流通公社已認可貨物符合事先約定的質量標準。因此,在原告蒜商完成了交付義務后,流通公社應履行收貨及付款義務,其拒收貨物是明顯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賠償原告的損失。至于農管院的檢測,即使忽略影響檢測結果客觀性、公允性的種種重大程序瑕疵,其檢驗結果顯示的質量問題也絕對沒有達到可以認定原告蒜商構成根本性違約的程度,流通公社徑行退貨的做法不僅不符合約定,也不符合國際慣例。
然而,本次開庭,被告韓國流通公社并沒有按時出庭,“韓國流通公社為什么不應訴呢?” 王連全很激動。
在說話的時候,他一直緊緊抱著懷里裝著各種證據(jù)的袋子。
對他和其他蒜農來說,那是最后的希望。
本版文并攝/本報記者 李鐵柱
編輯:宓迪
關鍵詞:大蒜;韓國食品;上訴;韓國釜山
” 王連全說,韓國方面以不合格為由退貨之后,他們仔細了解了情況,農管院的結論是大蒜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因為覺得不能接受,王連全等蒜農趕緊找了韓國一家質檢機構檢驗大蒜質量,檢驗結果是合格的,但農管院卻始終不認這個結果。
2016-07-02 07:20:00
眼下,各地大蒜成熟收獲,青島平度市10萬畝大蒜也基本收獲完畢。隨著新大蒜的上市,市場上的大蒜價格迅速回落,從年初的十四五元一斤到了現(xiàn)在的四五元一斤,蒜你狠”終于“蒜”正常了。
2016-06-05 10:11:00
記者 李小飛】據(jù)韓國KBS電視臺網(wǎng)站2月26日報道,韓國食品業(yè)界26日表示,中國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月30日通過網(wǎng)站發(fā)布行政預告,修改醬腌菜等食品的衛(wèi)生標準。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7月訪韓時,韓國總統(tǒng)樸槿惠在首腦會談中拜托習近平主席更改中國的發(fā)酵食品衛(wèi)生標準,以便韓國出口泡菜。
2015-02-26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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