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22日對提高廣州市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有關事項,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此次涉及提高的社會救助標準包括:低保標準,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城鎮(zhèn)“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yǎng)人員供養(yǎng)標準和孤兒養(yǎng)育標準。
按照計劃,廣州市全市城鄉(xiāng)低保標準從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按低保標準的1.5倍同步提高,從1260元提高到1350元。城鎮(zhèn)“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yǎng)人員供養(yǎng)標準從1521元提高到1630元。孤兒養(yǎng)育標準從2000元提高到2143元。城鎮(zhèn)“三無人員”是指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人或其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人無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社會公眾如對上述計劃有意見建議,可于7月2日前向廣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