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為支持和鼓勵大型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65萬元,包括補貼資金562萬元和獎勵資金103萬元,分別對福建省22個公共體育場館給予補貼和獎勵。
這22個受補助的公共體育場館包括7個體育場,13個體育館和2個游泳館。
7個體育場: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漳州體育場、泉州市體育中心陳延奎體育場、晉江市體育中心體育場、三明市體育場、龍巖市體育中心體育場、莆田市體育場
13個體育館: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館、三明市體育館、莆田市綜合體育館、南靖縣體育館、漳州華陽體育館、泉州市體育中心僑鄉(xiāng)體育館、晉江市體育中心祖昌體育館、惠安縣體育館、南安市體育館、建陽區(qū)體育館、龍巖市體育公園綜合館、沙縣人民體育公園體育館、將樂縣體育館
2個游泳館: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沙縣人民體育公園游泳館
據(jù)統(tǒng)計,2014—2017年,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補助資金35億元,有效推動各地體育部門所屬大型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記者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