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11日消息(記者 肖源)據(jù)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日,有山東巨野縣的聽眾反映,2011年和2014年,他被巨野縣人民法院以幾乎一模一樣的事情,作出兩份不同的判決書。而且,直到法院將他列入失信執(zhí)行人名單,他才知道自己被信用社告到了法院。而案由,是信用社冒用了他的信息,為一筆冒名貸款做擔保。17-01-11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巨野縣的劉偉說,兩個月前,他的銀行卡被凍結。根據(jù)日常經驗,劉偉找了有權限凍結銀行卡的司法部門,最終,在巨野縣人民法院,他拿到了兩份判決書。
劉偉:過去后就拿了這份判決書出來。后來一查這一個案子還有一份判決書,同一個案子判了我兩次,兩次的判決結果還不一樣。
劉偉說,他是這場借貸糾紛的保證人,按照2014年作出的第二份判決,這起借貸糾紛,本來沒有自己的責任了,但法院實際上卻執(zhí)行了他這個保證人;另外,在被巨野縣法院列入失信執(zhí)行人名單之前,他沒有收到法院的任何口頭或書面通知。而更要命的是,他根本不認識主借款人張紀雪,更不可能給張紀雪做什么保證人。
按照巨野縣法院2014年作出的判決書中載明的被告地址,記者找到了主借款人張紀雪。
張紀雪:沒有沒有,從來我不知道,從來沒有過。我在外邊打工多年了,法院也沒找過我。
巨野縣農信社一位名叫劉玉萍的信貸員向劉偉承認,這些是她操作的,這兩三年,她一直在跑這個事情,農信社的領導也知道了這個事兒。既然知道是農信社方面冒用群眾名義貸款,巨野縣農信社為何還要向法院起訴被冒名的群眾?
劉玉萍的解釋是這樣的:為什么信用社他都去起訴,因為還有管理這些不良(貸款)的,要是不起訴人家(被冒名人),超時效了,都是違規(guī)的。
記者在當?shù)卣{查中發(fā)現(xiàn),類似劉偉的事情,在當?shù)夭皇莻例。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推出新聞熱線4008000088,撥打熱線電話即可將您手中的新聞線索第一時間反饋。我們將第一時間派出記者調查事件、報道事實、揭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