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未通過的《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再次提交審議
2014-11-30 18:5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鄭州11月30日消息(記者任磊萍 河南臺記者溫曉磊)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兩個月前的一個霧霾天,《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提交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時,出乎意料地未獲批準。今天,完善后的《條例》再次接受了審議。此前的《條例》為何沒有通過審議?新的《條例》又有哪些變化?
今天下午,完善后的《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被重新提請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議審議。新提交的審議稿中,法律責任部分做了大幅度的修改。
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范強: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造成機動車污染超標的原因很多,不宜對此設定處罰,經研究采納了這一建議,對逾期未進行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定期檢驗、抽測中復檢不合格以及拒不配合抽測的情況本條例不再設定處罰!
《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誕生于2005年,隨著大氣環(huán)境形勢日趨嚴峻,原《條例》已明顯滯后。今年9月23號,修訂后的《條例》提交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出人意料的是,《條例》在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中未獲得半數以上的贊成票,未能過審:
人大代表:老百姓確實沒有辦法,環(huán)保部門你們有沒有什么責任?這種責任你們要在法規(guī)里要寫進去。大氣污染不要光想著堵,不要老去治產業(yè)鏈最下端的,要從源頭上怎么疏導。
人大代表:第32條就說到,本市禁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散煤及制品,那么對煤可以禁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它要銷售不合格的產品怎么辦?這一章幾乎所有的責任打的全是老百姓。
修訂后的條例,針對霧霾天氣增設了揚塵污染防治專章、防治揚塵污染費要列入工程造價等條款。
鄭州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文德:這次修訂,專門增加了空氣重污染應急治理的針對性條款。對治理的重點專門突出和加強,要重拳懲處,提高違法的成本和代價。
編輯:劉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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